60岁陈爱中圆满奉献最后一次爱心献血

时间:2017-08-23来源:广州血液中心作者:张学元 陈锦艳

       8月23日广州正受“天鸽”台风影响,固定献血者陈爱中冒着大风大雨中来到广州市京溪献血点,再次献全血400毫升,他完成我国法定最高献血年限60岁的最后一次献血,因为再过几天,陈爱中将过六十一岁生日。
       陈爱中退休前是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级警监警衔、正处级警官。为何能坚持献血?军医大学医学专业毕业的陈爱中深知,献血不需要花太多的力气和时间,对身体没有什么损害,又可以挽救人的生命。早年在部队和军医大学工作期间,他曾已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在广州第一次献血时间是2004年9月4日,当天中午,休息的陈爱中走在家小区看见附近的献血车,走上车撸起衣袖,坚毅地对采血护士说:“我是军医大学毕业的,我身体没问题,就献400毫升吧!”此后,他成为一名铁杆献血者,而且每次都首先“声明”要献400毫升血。近年他挑战自已,从献全血改为献机采血小板。据统计,在广州陈爱中26次献全血、每次为400ml,同时还献了8次共16个单位机采血小板。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给予陈爱中高度的评价:“我国《献血法》规定的年龄为18至55周岁为适龄献血者,在2011年我国修改了献血年龄范围,发布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的国家标准,标准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陈爱中长期坚持献血的行为,一直坚持到近61岁,在我们提倡适龄献血年龄范围,他的献血善举值得表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