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 星期二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2-04-16来源: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作者: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搞好此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心血站提前谋划精心安排,于15日下午组织全站职工集中观看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片《生命线》。

      通过这次观影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全站职工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和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国家安全”离我们的工作生活并不遥远,需要我们每个人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当今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际国内新冠疫情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自觉加强对国家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更新和积累,尽己所能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国家安全小知识

      1.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
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3.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4.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6.
历年中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

时间

活动主题

2016年

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

2017年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2018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2019年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20年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2022年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文稿、摄影、编辑:甄诚  审核:梁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