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第八师石河子市公民无偿献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石河子市中心血站共为208名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办理了血费减免手续,累计减免用血费用163384元。其中献血者本人用血17人,献血者父母用血133人、子女用血18人、配偶用血40人。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减免比例占91.83%。
减免对象:
我站办理用血费用减免的对象为在八师石河子市中心血站成功捐血血液的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其中,直系亲属指献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
用血费用减免仅限于个人临床用血时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输血费用中因配血、输注等发生的费用不属于此范围内。
减免标准: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不限量免费用血;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
2.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按其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益处多:
无偿献血不仅能够帮助那些急需输血治疗的患者,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们自身的健康。一旦成为无偿献血者,您就等于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免费用血”的保险,您的配偶、父母、子女亦可享受无偿献血减免政策。我们在此呼吁广大爱心市民:让我们伸出援手,奉献您宝贵的爱心,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为保证师市临床紧急用血、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贡献一份力量!
办理用血减免所需资料:
一、本人减免
1. 无偿献血证;
2. 献血者身份证正反面;
3. 献血者本人银行卡;
4. 出院证明;
5. 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6. 含有血费项目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直系亲属减免
(包含上述 1-6)
7. 用血者身份证正反面;
8. 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的,还须提供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双方户口本、结婚证、亲子证明,如果不在同一户口上,需开具关系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