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 星期日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实施首日,看看他们都做了些什么?

时间:2019-05-07来源:海南省血液中心作者:海南省血液中心

        5月1日是“五一”劳动节,恰逢《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实施首日,全省各献血点迎来了一股献血奉献热潮。
        为庆祝《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正式实施,无偿献血志愿者前往江东新区万人健步大会开展宣传活动。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首次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5周岁,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六十五周岁。这一规定也吸引了不少“超龄”献血者前来奉献爱心。
        来自三亚64岁的葛君和来自琼海62岁的吴春光便是其中的爱心“超龄”献血者。两位献血者之前都献血30余次,是不折不扣的铁杆献血者。“新《条例》实施后我就计划着今天过来献血,能够重拾这种帮助他人的善举让我感到很有幸福感!”葛君笑着说道。而吴春光更是带着儿子一起前来献血,让爱心接力棒一直传承下去。

        在海口工作的老献血者符位璇一早便来到明珠献血屋献爱心了。“听说新《条例》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可以免景区门票、免费乘坐公交等优待,看来以后我要更加积极地献血了!”符位璇笑着说道。

        据了解,目前我省平均每天至少需要四百人的爱心奉献才能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于2019年3月26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制定了包括免交进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门票费、免交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等“三免”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正积极推进中)以及优先用血等一系列献血保障激励措施,强化了对献血者爱心奉献善举的鼓励,激发公众的献血积极性,营造献血光荣、我要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