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0来源:中国输血协会作者: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完善我国输血医学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国输血协会在输血医学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标准制修订的主体作用,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化体系,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CSBT ZD/W 2019-001)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献血动员、献血服务、血液制备、输血传播疾病、免疫血液学、人类组织抗原、血液装备、血液后勤、血站建设、血液质量、血液信息化、输血伦理学、血液制品、临床输血管理学、临床输血学、细胞治疗、血液安全监测等相关专业团体标准。
 
二、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紧紧围绕输血医学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重复。申报项目贴合《血液标准体系方案(第五版)》(附件2)需求,重点围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血站血液库存管理规范;
  (二)第三方血液运输控制规范;
  (三)血站关键物料管理规范;
  (四)血站关键设备管理规范。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标准草案及相关说明应包括项目名称、提出机构、起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相关信息、项目目的和意义、范围和重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说明、必要专利信息、项目预算等。
  项目可由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协会会员单位提出。标准起草单位应不少于3家,起草单位原则上为协会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其中,第一起草单位为主研单位。标准起草人应不少于7人。立项申请提交资料必须符合《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和《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通知》中相应要求。
  标准主研单位为中国输血协会会员单位,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血液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有参与血液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需提交《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标准草案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其中:立项申请书包括主研单位在内的研制单位公章不少于3家,标准草案封面加盖主研单位公章。
  (二)提交方式:
     申报联系人:徐蓓,电话:021-62095435;
     申报材料报送(电子版)邮箱:xubei@sbc.org.cn
     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609室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收件人:徐蓓  邮编:200051
  (三)申报时间:申请立项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血液标准体系方案(第五版)
3.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