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不给钱,医院用血却要收钱呢?

时间:2024-01-30来源:乐山市中心血站作者:陈界名

       在我们的留言平台及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误以为血站是盈利性机构,大家无偿献出的血液来到了医院用血的时候却要收钱盈利,很显然大家对于我国实行的无偿献血制度还存在很多误解,今天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这个问题。
       ①为什么献血不给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患者解除病痛甚至挽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无偿献血是保证医疗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以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献血,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有偿献血带来的各种弊病;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

 
 
       ②为何临床用血要收钱呢?
      也许有人马上就会问,既然国家禁止买卖血液,那为何在医院临床用血又要收钱呢?其实道理很简单,血液是无价的,但是血液在用于临床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处理包括采集、分离、制备、检验、储存、运输等。收取的是这些成本费

       ③收取的成本费主要有哪些呢?
       采集:一次性血袋、耗材、人工、车辆运行和设备维护等。检验:血型、转氨酶、血红蛋白、乙肝、丙肝、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等相关传染病标志物的血清学检测和HBV、HCV、HIV病毒核酸检测,以及ABO、RhD、ALT和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地方性、时限性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分离:红细胞、白细胞、血浆等成分制备、血液深低温冷冻、分浆以及解冻等设备购置和使用成本。储存:包括冷库、冰箱、冷链监控等设备的购买和维护。配血:血液在送到医院后,并不是直接输入人体,需要进行“配血”“储血”等工作,医院的费用由此产生。由于患者病情、检测项目、输注成分及剂量、所选检测试剂以及检测方法等因素的差异,输血治疗所需承担的费用也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临床优惠政策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乐山市临床用血优惠政策是这样的!
       已在乐山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献血之日起三年内用血的,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献血之日起三年后用血的,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累计献血量达到800毫升及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按规定报销血费后,献血者本人仍可按《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报销,不扣除亲属已报销部分。(注:无偿献血者献血时间应在直系亲属用血时间之前)
       已在乐山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直系亲属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在临床用血时享受成本价用血: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年龄超过55周岁。户籍在乐山市的公民,患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现在大家心中应该没有疑虑了吧,我们期待善良有爱的你尽快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热血同行,有你更精彩!